这伙人在威信县城故意伤害、强拿硬要、作恶一方 因涉恶被公审

时间:2024-04-28 17:15:58来源:伫邦快讯网作者:焦点

  云南网讯(记者 杨之辉 赵黎浩)长期纠集在一起,伙人在威信县城的威信大街上、酒吧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故意伤害、县城寻衅滋事犯罪行为,故意公审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。伤害日前,强拿云南威信县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季某某、硬作因涉张某、恶方恶被张某、伙人陆某某等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、威信故意伤害罪一案,县城在昭通市威信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。故意公审据悉,伤害该案涉案人员较多、强拿社会影响较大,硬作因涉是威信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,威信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首例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。

  季某某、张某、张某、陆某某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、故意伤害罪一案,由威信县公安局侦查终结,威信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威信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8日第一次公开开庭审理。在审理中,发现季某某、张某、张某有遗漏罪行应当一并起诉和审理,因此进行第二次公开开庭审理。

  第一次庭审中,公诉机关指控,被告人季某某、张某、张某、陆某某等人长期纠集在一起,在威信县城的大街上、酒吧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故意伤害、寻衅滋事犯罪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。同时,为达到在赌博场合实施高利贷放贷违法行为的目的,采用暴力殴打、言语威胁、滋扰等方式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。

  第二次庭审中,公诉机关追加指控,被告人季某某在2005年因故意伤害犯罪被判处刑罚后,不思悔改,自2008年以来,反而纠集张某、张某、陆某某、邓某某(另案处理)、熊某(另案处理)等人,逐渐形成以季某某为首,张某、张某为骨干成员,其他人参与的恶势力犯罪,作恶一方。为达到经济目的,采用言语威胁、滋扰、强拿硬要等方式,实施在赌场滋事或高利放贷后非法逼收、维修车辆不支付修理费等寻衅滋事犯罪行为。

  公诉机关认为,被告人季某某、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、寻衅滋事罪,被告人张某、陆某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。季某某系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,张某、张某系恶势力犯罪的骨干成员,陆某某系恶势力犯罪的参与者,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经过一天的审理,宣布休庭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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